近來偶而有償的幫別的團體寫寫伴唱帶,有一天突然問我,經費有限,一次寫兩首,可不可以便宜點,一時腦筋打結,為之語塞,當自己的作品突然淪為菜市場中討價還價的標的物,不知如何回答。
其實寫的每首歌,除了標準配樂,還有第二旋律線,第二旋律線就等於是首新歌,在已定的和弦、有限的音符中,寫條新歌,談何容易,感覺比原創新歌還難,有時自己都還在想怎麼寫的出來,這麼無價的創作,怎麼變成論斤計價(至少還有計價),還要買二送一呢!
其實寫歌也只是好玩,有沒有報酬還算其次,只要高興,看朋友的面子也會免費寫,當然有償,也算是對能力的一種肯定,只是一要討價還價,直覺無趣,好像自己變low啦。當然這也可能是彼此對價值的認知不同,或許委託方只需要高低音伴奏,不需要另一條旋律線,搞不好還認為擾亂了主旋律的聲線。
之前當編劇的朋友說過,沒有成名作品之前,論字計酬是很辛苦的階段。另一位同學的女兒,國外大學畢業後,回台灣圓夢寫詞曲,爸爸說,一個月一萬元都賺不到,還要幫她在台北付房租,供給生活費,去實現女兒的夢想。
退休之後,也常常上上不同老師講的音樂賞析課程,看到這些花了大錢在國外拿了音樂博士,回台灣奔波各個音樂教室中賺鐘點費,突然感覺,我們當工程師,賣的是腦力,雖然工時長,一來有固定工作場所,二來老板有時還要顧我們臉色,其實也不算太差。